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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圓角參照及附加類型
下表中提供基於幾何參照的可能附加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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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僅適用於具有 2 個參照的倒圓角,如曲面對曲面或曲面對邊倒圓角。
如果因為幾何上的限制而無法執行所要求的動作,系統會取代附加類型設定。
倒圓角參照及附加類型
幾何參照
預設附加類型
任選性附加類型
封閉的端
實體-實體
實體
依參照集限制建立倒圓角幾何,如果可能的話,將其延伸到任何封閉曲面。必要時,將用三角形補綴封閉該幾何並將其製作成實體幾何。
曲面
將預設實體變更為曲面。
「建立終止曲面」(Create end surfaces) (「選項」(Options) 標籤核取方塊)
建立終止曲面以封閉整個倒圓角特徵的所有倒圓角片段端。
實體倒圓角失敗時便可使用此選項。
實體-面組
新面組
依集合限制建立倒圓角幾何,在空間中將其裁剪為直線,且不使用三角補綴封閉該幾何。 曲面是不連接的。
N/A
N/A
面組-面組 (相同面組) 或主體-主體 (相同主體)
「相同面組或主體」(Same quilt or body)
依集合限制建立倒圓角幾何,在空間中將其裁剪為直線,且不使用三角補綴封閉該幾何。 曲面將合併到現有面組或主體中。
新面組
將預設合併面組變更為新曲面。
「建立終止曲面」(Create end surfaces) (「選項」(Options) 標籤核取方塊)
建立終止曲面以封閉整個倒圓角特徵的所有倒圓角片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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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存在側曲面,以便延伸並使用它們作為封閉曲面。如果沒有側曲面,則無法封閉倒圓角片段端。例如,無法封閉 L 形狀的開放面組。
實體倒圓角失敗時便可使用此選項。
面組-面組 (不同面組)、主體-主體 (不同主體) 或面組-主體
新面組
依集合限制建立暫時的倒圓角幾何,在空間中將其裁剪為直線,且不使用三角補綴封閉該幾何。 曲面將不合併到現有面組或主體中。
N/A
N/A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