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移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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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Move) 工具。
使用「移動」(Move) 工具可執行下列操作:
• 沿參照所指定的方向來平移特徵、曲面、面組、主體、基準曲線和軸。您可垂直於一個平面或平曲面、沿著一條直線邊、曲線或軸平移,或是沿著座標系的一個軸平移。
• 繞一個現有的軸、直線邊、曲線,或是繞座標系的一個軸旋轉特徵、曲面、面組、主體、基準曲線和軸。
• 將多個平移和旋轉轉換套用到單一移動特徵上。
• 建立並移動現有曲面、主體或曲線的副本,而不移動原始物件。
• 建立及移動現有特徵陣列、群組陣列及陣列化陣列的副本。
若要將項目相對於其原始方位而移動,必須先選取要移動的項目、啟用「移動」(Move) 工具,然後選取方向參照。亦可使用非同步的基準作為方向參照。在平移物件時,方向參照通常是確定要平移移動物件之方向的平面或邊。在旋轉物件時,方向參照通常是您要繞著它旋轉移動物件的軸或邊。下列項目可用作方向參照:
• 在「平移」模式中,您可以選擇:
◦ 直線
◦ 直邊
◦ 平曲面
◦ 基準軸
◦ 基準平面
◦ 基準座標系的軸
• 在「旋轉」模式中,您可以選擇:
◦ 直線
◦ 直邊
◦ 基準軸
◦ 基準座標系的軸
| 您無法選取一個座標系或兩個基準點或頂點作為方向參照。相反地,您可直接選取基準座標系的一個軸作為方向參照,或建立一個穿過這兩個基準點或頂點的非同步基準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