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度選項
藉由選取下列深度選項之一來指定引伸特徵的深度:
「可變」(Variable) - 從草繪平面將截面引伸到指定的深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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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一個負的深度值會使深度方向反向。
對稱 (Symmetric) - 以指定之深度值的一半來引伸草繪平面每一側上的截面。
「至下一個」(To Next) - 將截面引伸至下一個實體曲面。使用此選項可終止它到達的第一個實體曲面上的特徵。您不能將基準平面用作終止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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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況下,此選項無法使用。
「從主體中切除幾何」(Cut geometry from body) 位於「主體選項」(Body Options) 標籤中,且已選取「全部」(All)
「從主體中切除幾何」(Cut geometry from body) 位於 「主體選項」(Body Options) 標籤上,且多個主體位於「所選」(Selected) 收集器中
在「組件」模式中
「貫穿全部」(Through All) - 引伸某個截面使其與所有曲面相交。使用此選項可終止它到達的最後一個曲面上的特徵。
「穿透至」(Through Until) - 延伸某個截面,使其與所選的曲面相交。若要終止曲面,您可選取一個不需是平面的實體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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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況下,此選項無法使用。
「從主體中切除幾何」(Cut geometry from body) 位於「主體選項」(Body Options) 標籤中,且已選取「全部」(All)
「從主體中切除幾何」(Cut geometry from body) 位於 「主體選項」(Body Options) 標籤上,且多個主體位於「所選」(Selected) 收集器中
在「組件」模式中
「到參照」(To Reference) - 將截面引伸至所選點、曲線、平面、曲面、面組或主體,或者引伸至點、曲線、平面或曲面、面組或主體的位移或平移。
- 引伸至所選點、曲線、平面、曲面、面組或主體。
- 引伸至所選點、曲線、平面、曲面、面組或主體的位移。
- 引伸至所選點、曲線、平面、曲面、面組或主體的平移。
「值」(Value) 方塊 - 當引伸選項為 時,設定位移或平移距離值。
- 當引伸選項為 時,反向位移或平移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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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藉由 「到參照」(To Reference) 選項跳接至任何有效的圖元。按住 SHIFT 鍵並拖曳深度操作框,直到其到達您要用於特徵深度的參照為止。參照反白時釋放操作框。
使用零件圖元的終止特徵規則
對於 「穿透至」(Through Until)「至下一個」(To Next) 深度選項,引伸的輪廓必須位於終止曲面的邊界內。
終止於與其他圖元交集處的特徵沒有與該特徵相關聯的深度參數。修改終止曲面可改變特徵深度。
使用跳接來變更深度選項的秘訣
您可以使用跳接至最近的參照將深度選項從 「可變」(Variable) 變更為 「到參照」(To Reference)。按住 SHIFT 並拖曳深度操作框到欲用來終止特徵的參照。
您可以按住 SHIFT 並拖曳深度操作框,將深度選項更改回 「可變」(Variable)。拖曳操作框時,就會顯示深度尺寸。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