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引伸曲面
您可以利用「引伸」工具藉由將草繪的截面沿法向於草繪平面的方向引伸到指定的深度來建立引伸曲面。
使用下列深度選項之一定義引伸曲面的深度:
「可變」(Variable) - 從草繪平面以指定的深度值引伸截面。
對稱 (Symmetric) - 以指定之深度值的一半來引伸草繪平面兩側的截面。
「到參照」(To Reference) - 將截面引伸至下列其中一項:
- 引伸至所選點、曲線、平面、曲面、面組或主體。
- 引伸至所選點、曲線、平面、曲面、面組或主體的位移。
- 引伸至所選點、曲線、平面、曲面、面組或主體的平移。
引伸曲面可擁有開放或封閉的端點。欲從引伸曲面建立封閉體積塊,請選取 「封閉端」(Capped Ends) 來建立封閉特徵端的其他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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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閉端」(Capped Ends) 選項需要一個封閉截面。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