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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掃描混成
掃描混成可以有兩條軌跡:一條「原點軌跡」(必要) 和一條「次級軌跡」(選用)。每一個掃描混成特徵都至少要有兩個截面,您可以在這兩個截面間加入其他截面。若要定義掃描混成的軌跡,可選取一條草繪曲線、基準曲線鏈或邊鏈。一次只能啟動一條軌跡。
在「原點軌跡」指定段的頂點或基準點處,草繪要混成的截面。欲定向截面,請指定草繪平面的方向 (z 軸) 以及該平面的水平/垂直方向 (x 或 y 軸)。使用「所選截面」(Selected Sections) 選項可選取在您進入掃描混成工具之前所草繪的截面。使用「草繪截面」(Sketched Sections) 選項,可在沿所選「原點軌跡」(Origin Trajectory) 上的點草繪截面。
注意下列限制:
對於閉合軌跡輪廓,必須在起點有一個截面並至少在另一位置有另外一個截面。
位在軌跡鏈起點和終點的截面參照是動態的,會隨著軌跡裁剪而自動更新。
雖然截面位置可以作為模型幾何 (如曲線) 的參照,但修改軌跡後可能會導致參照無效。在此情況下,掃描混成特徵會失敗。
所有截面上的圖元數必須相同。
您可以藉由使用區域位置以及藉由控制截面之間特徵的周長,來控制掃描混成幾何。
透過區域位置,您可以指定在原點軌跡上的選定點處掃描混成橫截面的確切面積。可在「原點軌跡」上新增或刪除點,這些點位置處將指定掃描混成的截面面積。也可在使用者定義的點處改變值。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