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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集合對話方塊
「定義集合」(Define Set) 對話方塊包含幾個區域。
「點特徵」(Point Feature) - 選取、建立或重新定義用來放置集合成員的基準點特徵。
點特徵規則:
不能選取已在另一組目前型錄中使用的基準點特徵。
刪除基準點項目時,系統將刪除把該點項目作為放置點的標準元件。
建立或選取基準點時,「可變」(Variable) 頂針集合自動重設為使用第一個集合成員的設定的「相同」(Identical) 集合。
新增項目到基準點特徵時,目前元件增加到「相同」(Identical) 頂針集合中,但沒有元件新增到「可變」(Variable) 集合中。
「集類型」(Set Type) - 在「相同」(Identical)「可變」(Variable) 集合類型之間切換;「相同」(Identical) 是預設的集合類型。如果您按一下「相同」(Identical),則會對所有集合成員執行所有操作。如果您按一下「變數」(Variable),則會對所選元件執行所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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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定「可變」(Variable) 類型前,必須選取一個點特徵。
「元件」(Component) - 從工作階段中選取型錄集合成員,以便能夠更改名稱,或使用型錄和「定義參數」(Define Parameters) 對話方塊定義新集合成員。
「基本平面」(Base Plane) - 選取作為「對齊」(Align) 條件約束的組件參照的平面。
「定向平面」(Orient Plane) - 選取作為「定向」(Orient) 條件約束的組件參照的平面。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