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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收縮方程式
套用了收縮後,可指定基於參照零件最終幾何的收縮率,或基於零件原始幾何的預先計算的收縮率。
有兩個公式可以計算收縮 (S 代表收縮率):
1 + S - 收縮率基於模型的原始幾何。此為預設設定。
1/(1–S) - 收縮率基於模型的產生幾何。
如果指定了收縮,則修改方程式會導致所有尺寸值或縮放值的更新。例如,如果已經使用第一個方程式 (1 + S) 定義了按尺寸收縮,若將方程式更改為 1/(1–S) 時,如果收縮是按尺寸而套用,則模型會從第一個受影響的特徵再生,或是從按縮放收縮特徵再生 (如果適用的話)。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