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顯示隱藏的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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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和重新顯示操作只面向「物件 - 操作」。選擇「隱藏」(Hide)「取消隱藏」(Unhide) 前,必須先選擇要隱藏或重新顯示的項目。
1. 在「模型樹」中,選擇要重新顯示的隱藏項目。在捷徑功能表中,按一下「取消隱藏」(Unhide),或者按一下「取消隱藏」(Unhide) 工具列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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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情況下,該工具列按鈕不在工具列上;必須使用「工具」(Tools) > 「自訂螢幕」(Customize Screen) 來增加它。
2. 選取圖元在「圖形」(Graphics) 視窗中重新顯示,其圖示在「模型樹」中恢復正常顯示狀態(不灰顯)。
同時重新顯示所有隱藏的圖元
執行下列操作之一:
按一下「視圖」(View) > 「全部取消隱藏」(Unhide All)
按一下「全部取消隱藏」(Unhide All) 工具列按鈕。
右鍵按一下選取的項目,然後從顯示的捷徑功能表中選擇「全部取消隱藏」(Unhide All)
「圖形」(Graphics) 視窗中重新顯示所有隱藏 (遮蔽) 的圖元。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