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建立視野特徵
下列過程以建立巴士駕駛員透過前車窗觀察車外情況時的視野為範例。
1. 按一下「分析」(Analysis) > 「視野」(Visual Field)「視野」(Visual Field) 標籤即會開啟。
2. 欲定義駕駛員眼睛的位置,請確定「眼點」(Eye point) 收集器處於使用中狀態,然後選取基準點或座標系。這是視角的頂點。
3. 欲定義圓錐的外部輪廓,請按一下「注視或透視」(Look at or through) 收集器,然後選取主體、面組或零件。此項目代表要透視的物件 (如車窗),或者要注視的物件 (如儀表盤)。
在此範例中,選取了前擋風玻璃。
4. 或者,欲識別圓錐輪廓中的阻礙物件,請按一下「阻礙物件」(Obstructing objects) 收集器,然後選取主體、面組和元件 (零件或子組件)。它們會減少圓錐的橫截面面積。
在此範例中,會選取方向盤作為阻礙物件。請注意圓錐底部的方向盤投影。
這是相同範例從正面觀察時的樣子。
5. 或者,若要排除物件,不再將其視為障礙物件,請按一下「已排除物件」(Excluded objects) 收集器,然後選取零件或子組件的主體、面組或元件。
例如,如果選取整個巴士作為阻礙物件,則會從圓錐內移除左下方和右下方的左右標記柱。
會選取方向盤與擋風玻璃雨刷作為排除的物件。會認為它們不是障礙物,且不會將其從圓錐移除。
6. 欲定義眼點與圓錐的假想球狀基底的視線距離,請在「視線距離」(View Distance) 下,選取下列選項之一:
「按值」(By Value),然後鍵入距離值。
「按參照」(By Reference),然後選取基準點、頂點、座標系、曲面、平面、面組或主體。
7. 或者,若要將其他圓錐新增至視野特徵,請按一下「圓錐」(Cones) 標籤,按一下「新增」(Add new),然後重複步驟 2-6 來定義新圓錐。
8. 按一下 「確定」(OK)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