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增關係
一般而言,按一下「工具」(Tools) > 「關係」(Relations) 並使用「關係」(Relations) 對話方塊可新增關係。
此外,還可以下列方式新增關係:
編輯關係檔案並增加更多的關係。
建立特徵時,可在位於圖標板上的尺寸方塊中鍵入一個運算式。編輯特徵時,請鍵入一個運算式作為尺寸值。
在圖形視窗中編輯尺寸時,請以滑鼠連按兩下尺寸,然後鍵入一個運算式作為尺寸值。
將關係加入其他類型的物件中
可將關係新增到其他類型的物件中。支援的物件類型列在「關係」(Relations) 對話方塊中的「尋找」(Look In)之下,如下所示:
零件 (Part) - 在零件與組件模式下存取零件關係。
組件 (Assembly) - 存取組件的關係。
特徵 (Feature) - 在零件或組件模式下存取特徵專用的關係。
繼承的 (Inherited) - 在零件與組件模式下存取關係。
截面 (Section) - 如果特徵有截面,請在零件或組件模式下存取草繪器中的截面關係。
陣列 (Pattern) - 在零件或組件模式下存取陣列專用的關係。
骨架 (Skeleton) - 在組件模式下存取骨架模型的關係。
分量 (Component) - 存取組件元件的關係。
在零件中建立關係的規則
下列規則適用於建立或修改零件中的關係:
受驅動的變數可以是:
零件中的尺寸 (d#)
零件中的使用者參數 (parameter_name)
特徵中的使用者參數 (parameter_name:fid_Nparameter_name:fid_feature_name)
驅動變數可與驅動連帶變數相同。此外還可以使用:
來自零件的參照尺寸 (rd#)
以下格式的計算特徵量測:
measurement_name:fid_N
measurement_name:fid_feature_name
在特徵中建立關係的規則
當在特徵中建立關係時,它們同特徵一起儲存、一起停留,而不管使用該特徵的模型如何。
計算零件關係之後才會計算特徵關係,且在零件所屬的特徵再生之後才會解決零件。因此,在關係執行幾何計算(諸如兩點之間的距離)時,如果與用作零件關係相對,它被用作特徵關係,則可能給出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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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從特徵層級按名稱修改現有模型參數。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