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複製並對齊視圖
如果工程圖中已經有部分或細節檢視,您可以建立另一個對齊的部分視圖作為原視圖的副本,但有另外定義的邊界。複製並對齊視圖類似於破斷視圖,但複製並對齊視圖允許草繪數個部分視圖,以定義要顯示整個視圖的哪些部分。破斷視圖會沿著固定的水平或垂直線移除幾何。
這些部分的邊會與其原始視圖的「父」邊對齊。
只有當工程圖中已經顯示部分視圖 (如詳細視圖) 時,才能使用複製並對齊視圖。
1. 按一下「配置圖」(Layout) > 「複製並對齊」(Copy and Align)。系統會提示您選取現有的部分視圖。
2. 選取要複製的部分視圖,並將它顯示在另一視圖中。選取的視圖會反白。
3. 選取要將細節檢視置於工程圖上的何處。複製的視圖會顯示在工程圖上。視圖暫時以全視圖形式顯示。系統會提示您選取顯示區域的中心點。
4. 在新視圖上選取參照點來定義部分視圖的中心。系統會提示您草繪一條雲規線來定義輪廓。
5. 草繪一條包圍參考點和要顯示之區域的雲規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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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工程圖區開始草繪雲規線。如果您使用「草繪」(Sketch) 標籤上的指令來草繪雲規線,會取消建立「複製並對齊」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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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修改複製並對齊視圖的屬性,請連按兩下視圖或選取視圖並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捷徑功能表上的「屬性」(Properties),以使用「工程圖視圖」(Drawing View) 對話方塊。
您可使用「工程圖視圖」(Drawing View) 對話方塊上的類別來定義工程圖視圖的其他屬性。定義好各個類別之後,按一下「套用」(Apply),然後選取下一個所需類別。完全定義好工程圖視圖時,按一下「確定」(Ok)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