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合併組件中的兩個零件
1. 擷取組件,選取零件,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擇 「啟動」(Activ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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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在所選已啟動目標零件中建立「合併」特徵。
2. 選取組件的第二個來源零件作為將從中複製幾何的參照模型,然後按一下「取得資料」(Get Data) > 「合併/繼承」(Merge/Inheritance)「合併/繼承」(Merge/Inheritance) 標籤即會開啟,且來源零件依預設已選取。您可從模型樹或圖形視窗中選取其他零件來取代來源零件。
3. 設定參照類型:
「在前後關聯中」(In Context) - 在組件的前後關聯中建立參照 (預設)。
「外部」(External) - 在模型之間建立直接參照。
4. 使用下列操作定義所建立合併特徵的類型:
「新增主體」(Add Bodies) - 複製來源零件的主體,並將其作為主體新增至目標零件,以增加目標零件中的主體數。
「合併」(Merge) - 複製來源零件的幾何,並將其與目標零件的幾何合併。當來源零件中有多個主體時,會將它們合併為 1 個主體,並會將其複製到目標零件。
「切削」(Cut) - 從目標零件的幾何中移除來源零件的幾何。
「相交」(Intersect) - 將來源零件的幾何與目標零件的幾何相交,以保留共用幾何。
當您新增、移除或相交幾何時,「主體選項」(Body Options) 標籤會變為可用。
5. 按一下「參照」(References) 定義下列選項:
編輯 (Edit) - 控制註釋特徵的傳播。
「複製基準平面」(Copy Datum planes) - 將複製基準平面從來源零件切換至目標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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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依」(Dependent) 選項必須處於使用中狀態,才能複製基準平面。如果特徵獨立,則不複製基準。基準只可使用現有幾何來重新調整。
「複製面組」(Copy Quilts) - 從參照零件切換複製面組。
「包括建構主體」(Include Construction Bodies) - 將包括的構建主體從參照零件切換到「合併」特徵中的目標零件。若您選取「包括建構主體」(Include Construction Bodies) 核取方塊,會複製建構主體,並將其新增至目標零件。
6. 按一下「選項」(Options) 定義下列項目:
「包括內容」(Include Properties) - 定義當您新增主體或幾何時,要包括在合併特徵中之複製參照的內容。依預設會複製後面的清單中的所有內容。之後,您可以決定不想複製的內容。
「外觀」(Appearance) - 套用至繼承幾何的外觀。只有指派給參照模型的實體曲面的外觀顏色才會傳輸至目標模型。
「參數」(Parameters) - 合併圖元的參數。
「名稱」(Names) - 名稱。若清除,會為合併的圖元提供類屬名稱。
「圖層」(Layers) - 圖層指派。在圖層存在於目標零件中時,將合併的圖元放置在名稱相同的圖層上。
「材料」(Materials) - 材料指派。當材料不存在於目標零件中時,會將其複製到目標零件,並將其指派給新建立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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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屬性會與材料一起複製。
「建構 - 是/否」(Construction yes/no) - 主體的建構屬性,主體是否為建構主體。
「更新複製的幾何」(Copied Geometry Update) - 設定「合併」特徵的更新偏好設定。
「自動更新」(Automatic Update) - 保持目前特徵與原始幾何之間的關係。
「手動更新」(Manual Update) - 暫時懸置目前特徵與原始幾何之間的關係。如果原始零件改變,目前的特徵並不會改變。只要原始幾何位於工作階段中,您就可以隨時更新合併特徵。按一下「提供通知」(Provide Notification) 核取方塊可在來源幾何更新時收到通知。
「沒有相依性」(No Dependency) - 建立獨立的合併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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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併特徵是獨立的,就無法外部化特徵。
「重新調整基準」(Refit Datums) (當您複製基準平面時可用) - 變更已複製基準平面的大小或參照。「重新調整基準」(Refit Datums) 對話方塊開啟。選取一個基準,然後選取「大小」(Size) 編輯所選基準的寬度和高度。如果選中「鎖定長寬比」(Lock aspect ratio) 核取方塊,當寬度和高度值變更時,原始的長寬比率將保持不變。也可以選取「參照」(Reference) 變更所選基準的參照。
7. 按一下「主體選項」(Body Options) 來決定受此特徵影響的主體。
當您新增幾何時,您可以將產生的幾何新增至所選主體或下列其中一個主體選項:
新主體 - 選取「建立新主體」(Create new body) 核取方塊
已有主體 - 在收集器中的主體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移除」(Remove)。在零件中選取不同的主體。
移除幾何時,您可從所選主體或目標零件中的所有主體移除幾何。
相交幾何時,您可與所選主體或目標零件中的所有主體相交。
8. 按一下「內容」(Properties) 以變更「合併」特徵的名稱。
9. 按一下 以完成合併特徵。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