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图元
“造型”(Style) 选项卡打开时,使用下列方法选择几何:
要选择一个对象,请单击它。
要选择多个对象,请在单击对象时按住 CTRL·键。
要清除选定对象的选择,请按住 CTRL·键并对其单击。
要清除所有对象的选择,请单击图形窗口的任意位置 (对象除外)。
例如,如果要删除多个曲面,请按住·CTRL·键,单击每个曲面,然后按·DELETE·键删除所有选定曲面。
通过选择移动和复制曲线
使用下列快捷方式移动和复制曲线,而不对其进行平移、缩放或旋转:
要自由移动选定曲线,请拖动它。
要沿活动基准平面的法向移动选定曲线,请在拖动曲线时按住 ALT 键。
要只沿水平方向或只沿竖直方向移动平行于活动基准平面的选定曲线,请在拖动曲线时,同时按住 CTRL 和 ALT 键。
要复制选定曲线,请按住·CTRL·键并拖动曲线。副本始终链接到被复制的原始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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