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主体
在合并主体时,于同一主体中组合不同主体的几何以形成统一几何。选择一个要修改的主体以及一个或多个修改主体。每个修改主体的几何都将成为要修改主体的一部分,并与其几何合并。修改主体将被去除。
在本示例中,蓝色块为要修改的主体,绿色圆柱为修改主体。圆柱将被合并到蓝色块中。
原始零件:
1. 单击
“布尔操作”(Boolean Operations)。
“布尔操作”(Boolean Operations) 选项卡随即打开。
2. 在
“操作”(Operation) 下,单击
“合并”(Merge)。
3. 在“主体”(Bodies) 下,确保“要修改的主体”(Body to modify) 收集器处于活动状态,并在模型树或图形窗口中选择一个要修改的主体。在本示例中,要修改的主体为蓝色块。
◦ 在布尔型合并特征中,钣金件主体不能是要修改的主体。
4. 确保“修改主体”(Modifying Bodies) 收集器处于活动状态,并选择一个或多个主体同要修改的主体合并。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选择一个主体或多个主体。
◦ 选择几何阵列,布尔操作会将阵列中的主体用作修改主体。
在本示例中,修改主体是绿色圆柱。
| 包括混合表示几何(例如:简化晶格、均质晶格、体积晶格或小平面几何)的主体不能作为布尔型特征中的修改主体。 |
5. 或者,要保留零件中的修改主体,请单击
“保留主体”(Keep bodies)。
◦ 仅当选择了
“保留主体”(Keep bodies) 选项时,才能在布尔特征中选择钣金件主体。
6. 单击
“确定”(OK)。所生成的合并几何将保留在要修改的主体中,并保持其蓝色。修改主体 (圆柱) 已被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