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绘图符号添加到注解
如果绘图中出现注解实例,可在其中包括绘图符号。要包括符号,请使用如下格式:
&sym(<symbolname>)
键入不带扩展名的符号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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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调用与模型一起存储的尺寸中的绘图符号 (d 或 ad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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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通用符号的实例时,在键入符号名后,选择组成该实例的组 (这类似于创建通用符号的实例)。
例如,如果一个绘图包含符号 bevel 的一个实例,要将该符号包括进注解中,请键入
[&sym(bevel)]
编辑注解时,系统按以下格式表示符号:
n:&sym(sym_path)
其中,n 是文本元素的编号,而 sym_path 是该符号的名称或路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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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添加绘图符号的文本注解中显示绘图符号,但不在尺寸文本行中显示。尺寸文本驻留在“零件”模式;因此,不能获得驻留在“绘图”模式中的绘图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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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括符号:
2. 用前面描述的格式,键入注解。
3. 指定符号高度。
4. 对于通用符号的实例,选择组成该实例的组。要完成实例描述,必要时键入可变文本。
5. 要完成该注解,按两次 ENTER 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