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间的复制规则
以下规则和限制适用于复制绘图对象:
• 源和目标绘图必须使用相同单位。
• 带有引线的注解、球标和符号,随其引线一同被复制。像在源绘图中看上去那样复制引线。通过将其端点和拐点拖移到所需位置,可在目标绘图上移动引线端点。
• 包含尺寸参数 (即 &d23) 的注解不能复制。但包含其它参数的注解可复制。
• 表复制如下:
◦ 像文本一样复制没有重复区域的表,且看上去和源绘图的表相同。
◦ 使用报告符号名称复制包含重复区域的表,且必须在目标绘图上使用 > 来更新这些表。也可以通过单击
“审阅”(Review) 选项卡的
“更新”(Update) 组中的
“更新表”(Update Tables) 执行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