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定义规则创建简化表示
每个规则均由一项操作和一个或多个条件组成。条件显示在一个可编辑的列表中,按照由下至上的顺序执行。
2. 在“元件选取器”中,单击 > 来设置规则操作。“规则操作”(Rule Actions) 对话框打开。
3. 要添加规则,单击
。使用
“表示操作”(Rep Action) 列设置一个表示操作。要更改表示操作,可单击该列并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 排除
◦ “主”(Master)
◦ “自动”(Automatic)
◦ 默认包络
“条件”(Condition) 列中列出了先前定义的条件。如果没有定义条件,则该列为空。右键单击“条件”(Condition) 列,从快捷菜单中选择下列选项之一:
◦ 新建 (New) – 创建新条件。选择新条件并按 ENTER 键,或者右键单击并从快捷菜单中选取“新建”(New)。“规则编辑器”(Rule Editor) 对话框打开。
◦ 重新定义 (Redefine) - 打开“规则编辑器”(Rule Editor) 对话框,重新定义现有的条件。
◦ 重命名 (Rename) - 重命名现有条件。
◦ 删除 (Delete) - 删除选定条件。
4. 在“规则编辑器”(Rule Editor) 中,单击 > 。将打开查询构建器。
5. 使用“属性”(Attributes)、“历史记录”(History)、“状况”(Status) 或“几何”(Geometry) 来定义规则。
6. 单击“新增”(Add New),向查询构建器中添加规则。要组合使用多条规则,请使用逻辑运算符“或”(Or) 和“与”(And)。
7. 单击“确定”(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