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构建元件的指导方针
重新构建装配元件时,请牢记以下指导方针:
• 重新构建装配元件时,无法重新构建以下元件:
◦ 阵列成员
◦ 多次出现的元件
◦ 已排除或已替换的元件
• 重新构建装配时,可更改元件的放置约束和参考:
◦ 重新构建使用“默认”(Default) 放置约束组装的元件时,约束会自动更改为“固定”(Fixed)。
◦ 重新构建装配的第一个元件时,会在“模型树”中重新构建该元件,但它在图形窗口中的位置保持不变。
◦ 重新构建的元件和目标子装配是同一级装配的成员时,必须同时移动重新构建的元件的子项。
◦ 更新重新构建的元件的参考路径以将外部参考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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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构建简化表示的元件时,可即时检索父项元件以成功重新构建子项。
• 不能重新构建外部简化表示的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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