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併壁
您可以合併兩個以上不同的未附加鈑金幾何工件 (未附加壁),以構成單一零件。合併壁時,切記以下幾點:
第一壁中的幾何只能是基礎壁。
壁必須互相相切。
如有必要,要合併的壁的驅動側與位移側會自動交換,以符合已建立的最早的壁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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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驅動側與位移側可能會變更位於壁上之鈑金切削的位置。
螢幕右下方的圖示會指出零件是由一個還是由多個不同的未附加鈑金幾何工件所構成。
您也可以在建立壁時按一下「選項」(Options) 標籤上的「合併至模型」(Merge to model) 核取方塊,以自動合併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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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選項適用於「平面」、「引伸」、「旋轉」、「掃描」、「位移」和「掃描混成」壁工具。
1. 未附加壁
2. 未附加壁所合併的基礎壁。
合併未附加的相切壁
欲合併壁,您必須定義下列元素:
基參照 (Basic Refs) - 選取基礎壁的曲面。
合併幾何 (Merge Geoms) - 選取要與基礎壁合併的一或多個未附加平坦壁的曲面。
合併邊 (Merge Edges) - (可選項) 新增或移除透過合併被刪除的邊。
保持線 (Keep Lines) - (可選項) 控制曲面連接點上合併邊的可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