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號捷徑指令
捷徑功能表上提供了下列常用於符號的指令。
• 「變更參照」(Change Reference) - 變更參照和放置類型。以滑鼠右鍵按一下指令時,會提供所有適用的放置類型。
• 「編輯附件」(Edit Attachment) - 變更導線位置。
• 「新增導線」(Add Leader) - 新增附加導線。
• 「轉換」(Transform) - 套用縮放、旋轉與原點變更。
◦ 比例 - 按一下
並拖曳比例操作框
可修改符號的比例。
◦ 旋轉 - 按一下
並拖曳旋轉操作框
可旋轉符號。您可以使用
rotation_handle_snap_interval 組態選項來控制符號的旋轉。
◦ 原點 - 按一下
並拖曳原點操作框
可變更符號的原點。變更的原點
由表示。欲重設原點,請在符號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
「重設原點」(Reset Origin)。
• 「重複」(Repeat) - 按一下可重複符號建立。現有符號的內容也會套用至新符號例證。例如,編組與可變文字選取項的所有設定以及符號的其他內容都適用於符號的新例證。
| 選取符號並按一下 時,不能多次放置符號的新例證。 |
欲使用「重複」(Repeat) 指令放置符號:
1. 選取一個符號,然後按一下迷你工具列上的「重複」(Repeat)。
2. 選取參照,按一下滑鼠中鍵以放置符號。
可以在按一下「重複」(Repeat) 指令之後執行下列操作:
◦ 變更符號的設定並放置符號,例如,您可以變更符號的放置類型。欲變更放置類型,請執行下列動作:
1. 選取一個符號,然後按一下迷你工具列上的「重複」(Repeat)。
2. 按一下滑鼠右鍵以變更放置類型,然後放置符號。
◦ 切換至「重複模式」(Repeat Mode)。符號放置會在您按一下「重複模式」(Repeat Mode) 之後開始。您可以變更符號的設定。
1. 按一下符號,然後按一下「重複」(Repeat)。
2. 在標籤上,按一下「重複模式」(Repeat Mode)。
• 「轉換」(Convert) - 將所選舊有符號轉換為最新符號。在 Creo 7.0 或更早版本中建立的符號是舊有符號。可以透過下列方式轉換符號:
◦ 在符號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轉換」(Convert)。
◦ 選取符號,開啟「參照」(References) 對話方塊,即會自動轉換符號。
◦ 選取符號,然後從迷你工具列中選取「變更參照」(Change Reference)。
◦ 選取符號,在「符號」(Symbol) 標籤中,按一下「選項」(Options),然後選取「指定」(Designate) 核取方塊。
• 「轉換所有」(Convert All) - 將所有可用的舊有符號轉換為最新符號。在 Creo 7.0 或更早版本中建立的符號是舊有符號。
| 若選取已轉換的註釋但模型上仍有未轉換的符號,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轉換的符號時,唯一可用的指令為「轉換所有」(Convert All)。在這種情況下,「轉換」(Convert) 指令不可用。 |
• 「更新符號」(Update Symbol) - 系統會檢查符號是否已更新。以滑鼠右鍵按一下符號,指令會提供在捷徑功能表上。
通常,CAD 管理員會重新定義符號並將更新的版本儲存在使用者符號目錄 (使用組態選項 pro_symbol_dir 指定) 中。當需要使用特定符號的更新版本時,請在符號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更新符號」(Update Symbol)。該符號的所有實例都會以最新定義進行更新。
◦ 若符號已更新,系統會使用已修改的版本更新符號的所有例證,且訊息區域中會顯示一則訊息。
◦ 若符號未更新,訊息區域中會出現一則訊息 Symbol definition is the latest. No symbol Instance updated。
當您開啟舊有模型時,也會更新符號,並套用「轉換」(Convert) 或「轉換所有」(Convert All) 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