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輔助視圖的單投影箭頭
可以按照 JIS B 0001 和 JIS Z 8316 標準來定義附屬視圖的單一投影箭頭樣式。您可以按照如下方式來修改箭頭的長度和位置及其關聯文字:
選取文字,然後將它移到所需位置,而無須移動箭頭。
從任一端點拖曳箭頭,將它連同文字移動到所需位置。
選取箭頭並將其拖曳至所需長度來變更箭頭長度。
依預設,單一投影箭頭放置在附屬視圖和原始視圖 (位於視圖邊界) 之間的所選圖元的中點處,如下例所示:
1. 視圖邊界
2. 投影箭頭
3. 所選邊的中點
4. 參照邊
如果選取沒有中點的基準平面或參照圖元,系統會使用視圖的中點來確定箭頭放置位置,如下例所示:
1. 視圖邊界
2. 投影箭頭
3. 視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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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在 Pro/ENGINEER Wildfire 4.0 之前建立的附屬視圖定義單一投影箭頭時,會將投影箭頭放置在視圖邊界上,並將視圖中心和附屬視圖的原始方向作為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