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合并装配中的两个零件
1. 检索一个装配,选择其中的一个零件,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取“激活”(Activ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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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选定的已激活目标零件中创建合并特征。
2. 从装配中选择另外一个源零件作为要从中复制几何的参考模型,然后单击“获取数据”(Get Data) > “合并/继承”(Merge/Inheritance)“合并/继承”(Merge/Inheritance) 选项卡打开,默认情况下会选择源零件。可通过从“模型树”或图形窗口中选择不同的零件来替换源零件。
3. 设置参考类型:
- 将参考类型设置为装配环境(默认)。
- 将参考类型设为外部。
4. 使用下列选项定义合并特征属性:
添加主体 - 将源零件的主体复制并作为主体添加到目标零件中,从而增加目标零件中的主体数。
添加材料 - 复制源零件的几何,并将其与目标零件的几何合并。当源零件中有多个主体时,它们将被合并为 1 个主体,并被复制到目标零件中。
移除材料 - 从目标零件的几何中移除源零件的几何。
使材料相交 - 源零件的几何与保持共享几何的目标零件的几何相交。
添加、移除材料或使其相交时,“主体选项”(Body Options) 选项卡将变为可用。
5. 单击“参考”(References) 定义下列选项:
编辑 (Edit) - 控制注释特征的传递。
“复制基准平面”(Copy Datum planes) - 将复制基准平面从源零件切换到目标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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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从属”(Dependent) 选项为活动选项时,才可以复制基准平面。如果特征独立,则不复制基准。基准只可使用现有几何来重新调整。
“复制面组”(Copy Quilts) - 从参考零件切换复制面组。
“包括构造主体”(Include Construction Bodies) - 在合并特征中,将包括构造主体从参考零件切换到目标零件。选中“包括构造主体”(Include Construction Bodies) 复选框时,会复制构造主体并将其添加到目标零件中。
6. 单击“选项”(Options) 定义以下内容:
“包括属性”(Include Properties) - 定义在添加主体或材料时,要包括在合并特征中的复制参考的属性。默认情况下,会复制后续列表中的所有属性。然后,您可以决定不想复制哪些属性。
“外观”(Appearance) - 应用于继承几何的外观。只有分配给参考模型实体曲面的外观颜色才会传递至目标模型。
“参数”(Parameters) - 合并图元的参数。
“名称”(Names) - 名称。清除后,将为合并图元提供类属名称。
“层”(Layers) - 层分配。将合并图元置于目标零件中存在的同名层上。
“材料”(Materials) - 材料分配。如果目标零件中不存在该材料,则会将其复制到目标零件并分配给新创建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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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同材料复制质量属性。
“构造 - 是/否”(Construction yes/no) - 主体的构造属性,即主体是否为构造主体。
“更新复制的几何”(Copied Geometry Update) - 设置合并特征的更新首选项。
“自动更新”(Automatic Update) - 保持当前特征与原始几何的关系。
“手动更新”(Manual Update) - 暂时挂起当前特征与原始几何的关系。如果原始零件发生变化,当前特征不会更改。只要原始几何在会话中,便可随时更新合并特征。单击“提供通知”(Provide Notification) 复选框,以在源几何更新时接收通知。
“非相关性”(No Dependency) - 创建独立的合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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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并”特征是独立的,就无法外部化特征。
“重新调整基准”(Refit Datums) (复制基准平面时可用) - 更改已复制基准平面的尺寸或参考。“重新调整基准”(Refit Datums) 对话框打开。选择基准并选取“大小”(Size) 以编辑选定基准的宽度和高度。如果“锁定长宽比”(Lock aspect ratio) 复选框被选择,则更改这些值中的某个值时,原始长宽比将保持不变。或者,选取“参考”(Reference) 以更改选定基准的参考。
7. 单击“主体选项”(Body Options) 以确定受此特征影响的主体。
添加材料时,可将生成的几何添加到选定主体或下列其中一个主体选项中:
新主体 - 选中“创建新主体”(Create new body) 复选框
不同主体 - 在收集器中右键单击主体,然后单击“移除”(Remove)。在零件中选择一个不同的主体。
移除材料时,可将其从选定主体或目标零件中的所有主体中移除。
使几何相交时,可与选定主体或目标零件中的所有主体相交。
8. 单击“属性”(Properties),更改“合并”特征名。
9. 单击 ,完成“合并”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