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件设计中的继承特征
单击 > 访问“合并/继承”(Merge/Inheritance) 特征工具。创建继承特征时,切记以下几点:
• 创建的合并或继承特征是外部特征。单击
“合并/继承”(Merge/Inheritance) 可在“继承”模式 (默认) 和“合并”模式之间进行切换。
• 合并特征可用于钣金件设计中的实体主体。钣金件不支持合并,如果选择
“添加主体”(Add Bodies) 选项,它将创建一个或多个实体主体。
• 对复制到目标主体的几何执行的“展平”(Unbend)、“折回”(Bend Back) 和“平整形态”(Flat Pattern) 操作使用为复制 (源) 零件定义的展开长度和其他钣金件特定属性进行计算。可使用“可变项”(Varied Items) 对话框更改继承特征的这些值。
• 在“继承”(Inheritance) 模式下:
◦ “添加主体”(Add Bodies) - 复制源零件的主体并将其作为主体添加到目标零件中,从而增加目标零件中的主体数。实体主体保持为实体主体,而钣金件主体保持为钣金件主体。
◦ “合并”(Merge) - 复制源几何并将其与目标几何合并。在源零件中选择多个主体时,会将这些主体合并为 1 个主体,并将合并的主体复制到目标主体中。但是,如果目标主体是钣金件主体,则无法在源模型中选择多个非空主体。当目标钣金件主体包含第一壁时,参考钣金件主体厚度必须与为任何钣金件几何定义的厚度相同。可以将实体几何合并到实体几何,但不能将其合并到钣金件几何。
• 在“合并/继承”(Merge/Inheritance) 模式下:
◦ “切割”(Cut) - 从目标几何中移除源几何。可执行下列操作:
▪ 已选中
“垂直于曲面”(Normal to Surface) (默认) - 创建垂直于驱动曲面或偏移曲面从钣金件壁移除实体材料的钣金件切口。
▪ 未选中
“垂直于曲面”(Normal to Surface) - 创建垂直于草绘平面从钣金件壁移除实体材料和从实体主体移除实体材料的实体切口。
◦ “相交”(Intersect) - 源几何与保留共享几何的目标几何相交。可执行下列操作:
▪ 已选中
“垂直于曲面”(Normal to Surface) (默认) - 与钣金件壁相交,使共享壁垂直于驱动面或偏移面。
▪ 已选中
“垂直于曲面”(Normal to Surface) - 垂直于草绘平面与实体主体和钣金件壁相交。
• 对于继承特征,仅手动分配的展开长度值可在“可变项”(Varied Items) 对话框中更改。
有关合并和继承的详细信息,请搜索“帮助中心”的“装配”功能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