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半视图
半视图在平面处切割模型,拭除一部分模型,并显示余下部分。
1. 打开具有一个或多个视图的绘图。
2. 双击现有视图。或者选择某一视图并单击右键,然后在快捷菜单中单击“属性”(Properties)。“绘图视图”(Drawing View) 对话框打开。
3. 单击“可见区域”(Visible Area) 类别。“可见区域选项”(Visible area options) 显示在对话框中。
4. 从“视图可见性”(View visibility) 列表中选择“半视图”(Half View)。显示定义视图区域的选项。
5. 选择将分割视图的参考。切割平面可以是一个平面曲面或一个基准,但它在新视图中必须垂直于屏幕。选定参考突出显示并列在“半视图参考平面”(Half view reference plane) 收集器中。
6. 通过单击单一红色箭头定义要显示模型的哪一半,该箭头自参考平面指向要显示一侧而显示。在选择平面曲面或基准,或单击
之后,就会显示该箭头。在单击“应用”(Apply) 或“确定”(Ok) 之前,视图本身不会更改。箭头不再显示。
7. 使用“对称线标准”(Symmetry line standard) 列表定义如何在半视图中表示分割:
◦ 没有直线
◦ 实线
◦ 对称线
◦ 对称线 ISO
◦ 对称线 ASME
8. 通过指定平行于屏幕的平面并单击“在 Z 方向上修剪视图”(Clip view in z-direction) 可排除该平面后面的所有图形,并选择平行于该视图的边、曲面或基准平面修剪参考。在视图中执行“Z 修剪”时,切记以下内容:
◦ 如果修剪平面的参考不能重新生成,则 Z 修剪对该视图无效 (将出现错误消息)。
◦ 局部放大图的“Z 修剪”总与其父项的相同。不能单独修改。
9. 要继续定义绘图视图的其它属性,请单击“应用”(Apply) 然后选择适当的类别。如果您已完全定义绘图视图,请单击“确定”(OK)。
| 每个半视图可以不同形式显示其自身的对称线。可使用 half_view_line 详细信息选项格式化半视图线。在将视图更改为半视图时,由上述详细信息选项值来决定要在绘图中使用的默认对称线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