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角 - 单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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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角 - 两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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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角 - 完全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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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单击 > 。在“旧版草绘”(Legacy Sketch) 中,如果创建圆角前于“绘制首选项”(Sketch Preferences) 对话框中选择了“参数化草绘”(Parametric Sketching),同时选择模型边作为圆角参考,则在创建圆角时,选定的模型边将自动转换为绘制图元。如果将参数化绘制首选项设置为“拭除绘图图元之后的模型边”(Erase model edges behind draft entities),则当完成圆角后相关的模型边将被拭除。在“绘制首选项”(Sketch Preferences) 对话框中选择了“参数化绘制”(Parametric sketching) 后,“拭除绘图图元之后的模型边”(Erase model edges behind draft entities) 选项将被默认选择。 |
“完全修剪”(Full trim) - 删除相交,只显示相交圆角。 | |
“细线修剪”(Thin line trim) - 用细线显示相交,用正常线宽显示圆角。 | |
“实线修剪”(Solid line trim) - 用正常线宽显示相交和圆角,并修剪相交圆角参考的任何重叠部分。 | |
“半修剪”(Half trim) - 删除一条相切边,同时显示相交的一半。以正常宽度显示圆角。当选择了“半修剪”(Half trim) 时, 可供选择。 | |
“无修剪”(No trim) - 以正常线宽显示整个相交和圆角,保留重叠。 |
如果已选择了多个圆角参考,同时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参考相交 (理论上相交或物理上相交),则“完整环”(Complete loop) 复选框将可供选择。如果“完整环”(Complete loop) 复选框可供选择,则默认条件下,将选择该复选框。选择后,该圆角自动加入到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选定参考中以完成环。 |
也可单击 > 。 |
如果参考有效,圆角将出现在绘图中,且保持已选择状态。 |
不能修改参考三条相切边的圆角。如果要对圆角进行更改,必须删除现有的圆角,然后创建新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