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鈑金設計中的繼承特徵
可按一下「取得資料」(Get Data) > 「合併/繼承」(Merge/Inheritance) 來存取「繼承」特徵工具。建立「繼承」特徵時,請謹記以下要點:
「合併」特徵與其他「組件」特定功能無法在「鈑金設計」中使用。
在複製到目標零件的幾何上執行的「展平」、「反折」及「平坦模式」操作,使用為計算而針對複製零件定義的已展開長度與其他鈑金特定屬性。您可以使用「可變項目」(Varied Items) 對話方塊變更這些值。
無法將實體非鈑金幾何複製到鈑金零件中。
只能在「可變項目」(Varied Items) 對話方塊中變更已展開長度的手動指派值。
如果目標零件包含第一壁,則參照零件的厚度必須與為任何鈑金幾何所定義的厚度相同。
您可以使用 「移除材料」(Remove material) 按鈕執行下列操作:
建立從鈑金壁移除實體材料,法向於驅動或位移曲面,或法向於這兩個曲面的鈑金切削。
建立從鈑金壁移除實體材料,法向於草繪平面的實體切削。
如需有關繼承的詳細資訊,請搜尋「說明中心」(Help Center) 的「組件」(Assembly) 功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