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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不完全特徵
您可懸置特徵建立而不會遺失已經定義的資料。這樣可以產生一個可在日後完成的不完全特徵(例如,當需要的幾何參照對特徵定義可用時)。因為還沒有完成特徵建立,所以系統不能產生這個不完全特徵的幾何。
一個不完全特徵和一個失敗的特徵區別在於以下方面:不完全特徵是在明確設計意圖或所依賴的幾何可用之前故意使特徵不完全。一個完全定義的特徵不能變成不完全特徵。
不完全特徵列示在「模型樹」中作為「不完全」特徵狀態的列中。
建立特徵時,若要使特徵不完全,需進行下列操作:
1. 從對話方塊中選擇「確定」(OK)
2. 當系統詢問是否要使特徵不完全時,選擇「是」(Yes)
3. 您可從「草繪器」(SKETCHER) 選單中選擇「完成」(Done) 來退出帶有不完全截面的「草繪器」。
4. 若要完成一個不完全特徵,請重新定義並完成對所有必需元素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