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标注平面
必须先为标注平面定义所属的标注平面集,然后才能创建标注平面。标注平面集的所有者必须与附加到该集的标注平面的任何注释的最终所有者相同。
要创建新的标注平面,
1. 单击
3D Documentation,然后在
设置组中单击
新建标注平面。将打开
创建标注平面对话框。
2. 要向现有标注平面集添加新标注平面,请单击标注平面集并在浏览器中双击该集来指定集 (如有必要)。要向新标注平面集添加新标注平面:
◦ 单击新建标注平面集以查看新建标注平面集区域。
◦ 指定新集的所有者,其可以是零件、装配或容器。
◦ 为标注平面集输入名称。
◦ 如有必要,使用“方向 3D”工具指定集的前方向和向上方向。这些方向用于确定在此标注平面集中所创建的标准标注平面类型的默认方向。
◦ 单击接受,创建标注平面集。
3. 指定要创建的标注平面类型:
◦ 六种标准类型:上、前、右、下、后、左。
◦ 常规标注平面:可独立于标注平面集的方向进行定向的非标准平面。这有助于创建用来在特定方向上测量模型的平面。
▪ 创建常规标注平面时,还必须指定标注平面方向。默认情况下,方向 3D 工具会打开,可供您指定平面的法向。不过,也可以按以下方法来指定方向:单击按尺寸,然后单击给出标注平面方向的现有自由注释。在这两种情况下,还可以指定平面的向上方向方向和旋转角度 (旋转角度)。
◦ 截面标注平面显示模型的截面视图。可以使用下列选项之一来定义截面标注平面:
▪ 正常:沿平面创建简单截面。
▪ 按尺寸:通过选择 3D 注释沿平面创建简单截面。
▪ 剖切特征:通过选择包含单个平面的剖切特征沿平面创建简单截面。另外,也可以根据包含多个平面的剖切特征来创建 Z 截面:
要创建 Z 截面标注平面,剖切特征必须满足以下规则:
a. 剖切特征不得包含倒钩。
b. 剖切特征必须符合剖切组合或剖切平面的以下配置之一:
剖切组合 | Z 截面 |
|---|
| 恰好有两个不平行的剖切平面 |
| 恰好有两个不平行的剖切平面 |
| 简单截面对应一个剖切平面,或者 Z 截面对应多个剖切平面 |
▪ 单击翻转法向可以翻转标注平面的法向。
▪ 单击反转向上方向可以将标注平面的向上方向旋转 180 度。
▪ 单击另一侧可以使标注平面与剖切特征的第一个或最后一个平面平行。
◦ 多个截面:多截面可同时保存两到六个标注平面。可以根据包含多个平面的剖切特征来创建多截面标注平面。要创建多截面标注平面,剖切特征必须符合剖切组合或剖切平面的以下配置之一:
剖切组合 | 多截面 |
|---|
| 恰好有两个不平行的剖切平面 |
| 恰好有两个不平行的剖切平面 |
| 至少两个剖切平面 |
▪ 单击翻转法向可以翻转所有多截面标注平面的法向。
▪ 单击旋转四分之一圈可以将所有多截面标注平面的向上方向旋转 90 度。
| 剖切特征与多截面或 Z 截面标注平面之间不存在关联,也就是说,修改剖切特征并不影响其对应的多截面或 Z 截面标注平面,反之亦然。 |
4. 通过单击模型上的点来指定标注平面的精确位置。标注平面的位置定义标注平面在零件中的放置深度 (w 方向上)。默认位置是模型在标注平面方向上的最近顶点。
5. 如有必要,可输入相对指定位置的偏移。使用“修改标注平面”命令时,可以通过单击模型上的任意点来指定偏移。
6. 也可以指定标注平面的其他属性:
◦ 为标注平面输入其他名称。系统会基于标注平面的类型自动生成名称,但您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更改。
◦ 指定标注平面的原点或零点。在平面上单击原点,或者在用户输入行中输入坐标。
◦ 为标注平面输入比例因子。附加到此标注平面的所有注释与标注平面按反比显示,即,显示的文本大小 = 实际文本大小/比例。例如,如果比例为 3,标注平面显示的注释是未缩放标注平面上注释的 1/3。
◦ 对于截面视图和多截面视图,该菜单还会显示截面父项框,必须在其中指定截面标注平面的父视图标注平面。这是将截面标注平面传递到 Creo Elements/Direct Annotation 模块的必要条件,传递过程需要截面视图的父视图。截面父标注平面必须垂直于截面标注平面,并且二者还必须属于同一标注平面集。
◦ 配置:可以分配在显示标注平面时激活的配置。清除配置复选框可以清除分配。具有父项的截面标注平面会继承分配给其父项的配置,并且必须针对父标注平面进行修改。
7. 单击下一个创建当前标注平面,并继续使用相同的菜单设置创建新标注平面。
8. 单击

完成操作。
最晚创建的标注平面将变成活动的标注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