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除/删除项目
移除和删除项目时遵循项目生命周期。有关详情,请参阅
关闭/重新开启项目。
移除处于“已开启”或“已关闭”的项目后,该项目会被标记为“已删除”。此删除操作是可逆的。
• 您无法再访问该项目及其内容。只有项目管理员可以在“项目浏览器”的“已删除”选项卡中查看已删除的项目。
• 您可以将已经逻辑删除的项目恢复到其原始状态,即“已开启”或“已关闭”。
确认删除已经逻辑删除的项目或先前删除的项目后,该项目及其所有内容都会被物理删除。此删除操作是不可逆的。
• 该项目的所有内容 (包括跟踪器、论坛和文档) 都会被删除。
• 只有在从修订版本控制系统中检出源代码时,才会删除服务器中的源代码,否则,源代码将保留在服务器的文件系统中。
要移除项目:
1. 打开项目。
2. 单击“管理”选项卡。随即打开“管理”页面。
3. 单击“常规”选项卡。
4. 单击“移除项目”。
5. 确认移除。
6. 单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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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在需要物理删除项目及其内容,且能确定再也不需要引用此项目时,才能最终删除此项目。确认最终删除此项目后,此过程是不可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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