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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文字和檔案圖元顯示
變更文字和檔案圖元顯示
如果您定義了文字實體或在文件中包含了檔案圖元,則可以選擇在
Arbortext Editor
的「編輯」視窗中顯示它們的方式。可以在文件中將文字和檔案圖元顯示為文字。也可以將它們顯示為標示圖示或顯示為它們所代表的標示和文字,而且您可以設定它們的文字顏色和標記樣式。
使用
檢視
選單來顯示或隱抑文字和檔案圖元的內容。您可以選擇文字和檔案圖元的顯示顏色。轉至
工具
>
偏好設定
,選擇
顏色
種類,然後選取
文字實體
和
檔案圖元
的顯示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