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所產生文字的顯示
產生文字由文字與標示組成。執行如剪下或插入附近文字等任務,或按一下元素屬性時,您可能想要在產生文字中顯示標示元素。您也可以變更產生文字的顏色,以協助區分產生文字與文件內容。
1. 若要顯示產生文字,請務必選擇 > > 。
如果沒有此選單選取項,請選取 >
視窗 偏好設定種類中的
完整選單。
2. 在文件中查找某個產生文字。(編號清單中的號碼通常會建立為產生文字。)
3. 欲變更產生文字的更新方式,請為更新模式選擇一種設定。可用的選項是完整、部份 (預設) 和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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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完整和部份產生文字更新模式會降低列印的效能。若您列印大型文件,請將更新模式設定為無或關閉 Show Generated Text 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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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編輯文件時若要變更產生文字的預設顏色,請選擇 > ,再選取
顏色。
5. 從產生文字顏色清單中選取顏色以變更文字顏色。
6. 按一下確定來儲存您的選擇。產生文字將以所選顏色顯示。
如果您使用的是 Arbortext Styler,並以 .style 樣式表設定文件樣式,您可以選擇在 Arbortext Editor 中顯示任何用來格式化產生文字的 Styler 格式化元素 (SFE)。在 Arbortext Styler 中,啟動 > 選單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