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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條件
您可以將條件新增至決定何時套用條件約束的條件約束。帶有已定義之條件的條件約束,又稱為條件式條件約束。可以將多個條件新增至條件約束。只有當符合所有定義的條件時,條件約束才適用於屬性。
每個條件都由驅動屬性、條件約束規則與資料 (如果適用於條件約束規則) 組成。只有當驅動屬性的值符合指定的規則及其資料時,才會套用條件約束。
如需有關條件對使用者介面中條件約束之影響的資訊,請參閱使用者介面限制
欲將條件新增至屬性條件約束,請遵循下列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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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處於編輯模式才能新增條件。除非您儲存變更,否則條件不會一直存在。按一下「完成」以儲存變更,並返回檢視模式;或按一下「儲存」,以儲存變更,並繼續留在編輯模式中。
1. 「編輯條件」視窗上,屬性名稱及您要定義條件的條件約束規則,皆會顯示在表格上方。
按一下「新建條件」圖示 來新增條件。
「新建條件」視窗即會開啟。
2. 「選擇驅動屬性」清單中,選取驅動屬性。此清單包含該類型中可用作為驅動屬性的所有屬性。
3. 「選擇規則」清單中,選取條件約束規則。
4. 如果適用,請輸入條件約束規則的資料。如需有關何時及如何針對每個條件約束規則指定資料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屬性條件約束規則
5. 按一下「確定」關閉「新建條件」視窗,並將新條件新增至「編輯條件」視窗的「條件」表中。
6. 按一下「確定」以關閉「編輯條件」視窗。
現在,條件會顯示為「條件約束」表內「條件」欄中「編輯條件」連結的工具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