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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属性组
属性组是最常见的布局元素。在属性组内,可根据需要对各个属性进行排序和排列。
属性组布局元素包括三个窗格,从左至右为:
可包括在属性组中的属性列表。
布局定义窗格,在此定义属性在用户界面中的显示顺序。如果属性组已被继承,则将在布局定义窗格的工具栏中显示“继承”图标
组的布局元素信息。
可采用多种方式修改属性组内容:
编辑属性组的布局元素信息。
通过添加或修改“组显示名称”“组说明”来编辑属性组的布局元素信息。这些字段都是可选字段。如果指定了“组显示名称”,则将在使用属性布局的屏幕类型用户界面中显示。确保为“组显示名称”输入的值可向最终用户界面中的组提供有意义的标签。
如果属性组被继承,则将在“组显示名称”字段旁显示“继承”图标 。对于继承属性布局中的继承属性组而言,可更改其“组显示名称”“组说明”
将属性组设为布局的默认组。
如果要使为类型创建的新属性自动添加到该属性组中,请选中布局元素信息窗格中的“设为默认组”复选框。
在属性布局上指定默认组是一项可选操作。仅可为属性布局指定一个默认组。具有动态属性的组无法成为默认组。(不会将翻译文本属性自动添加至默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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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继承属性布局的默认组无法更改。
如果在已继承属性布局的父项中指定了默认组,则为子类型创建的所有新属性会自动添加到已继承属性布局的默认组中。
如果在父属性布局中未指定默认组,则无法在已继承属性布局中指定默认组。
设置属性组的属性标签显示位置。
通过单击布局定义窗格工具栏中的相应图标,选择所需的标签位置:
“左侧” - 属性标签将自动显示在属性值的左侧。
“顶部” - 属性标签将显示在属性值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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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构中标签不能显示在属性上方。结构中的标签 (如部件信息页面上的“结构”选项卡) 保留在属性的左侧。
为无值属性设置显示行为。
为无值属性选择所需的显示:
“显示无值属性”– 如果属性尚未输入值,则属性将显示为一个空值。
“隐藏无值属性”– 如果尚未针对属性输入值,属性将在用户界面中隐藏。
将属性添加至属性组、重新排序属性组内的属性,或从属性组中移除属性。
根据需要向属性组中添加属性。在“可用属性”列表中,将各个属性拖放到中心属性组显示窗格中。当您将鼠标光标悬停在可用位置上时,将显示“添加属性至此组”提示。
一旦在属性组中使用了某个属性,在同一属性布局的任何其他属性组中均不能再使用该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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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向同一属性布局添加多个具有相同“显示名称”的属性。
对属性组内的属性重新排序。要使属性以您需要的顺序出现,请将属性拖放到表格中的适当位置。当您将鼠标光标悬停在可用位置上时,将出现“重新排序属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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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属性之间加大行间距,可在组中属性之间插入空行。
要从属性组中移除某个属性,请将该属性拖放回到“可用属性”列表中。可通过拖放操作将属性移动至同一属性布局的不同属性组中。
如果属性布局是从父类型继承的,则在“可用属性”列表中仅会包含在子类型上创建的属性,并且这些属性可添加到属性组窗格中或从属性组窗格中移除。属性组中的已继承属性使用“继承”图标 加以标识。已继承属性无法从组中移除或移动到新组中,但如果属性组的显示样式为“以网格形式组织”,则可以使用拖放操作在组内进行重新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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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向属性组中添加了动态属性 (在之前的版本中被称为批量属性),则它可能是组中的唯一属性。无法向已经包含属性的属性组添加动态属性。无法向已包含动态属性的属性组添加其他属性。只能向空属性组中添加动态属性。在继承布局中,空的属性组必须是在布局中新创建的,这样才能添加动态属性;而动态属性不能添加到继承的空属性组。
为属性组设置显示样式。
为组选择所需的显示样式:
“字母表” - 属性自动显示在一张字母表中。(包含动态属性的组只能以字母表形式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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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相关的用户界面不支持字母显示样式。对于所有结构屏幕类型,请勿在布局中使用“字母表”显示样式。
“以网格形式组织” - 您可按照任意顺序,以多列形式组织属性。在显示样式为“以网格形式组织”的继承组中可添加新列。
必要时,可以切换显示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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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性布局中,无法更改已继承属性组的显示样式,但可以更改添加到已继承属性布局中的新创建属性组的显示样式。如果已继承属性组的显示样式为“以网格形式组织”,则可向已继承属性组中添加新列。
“以网格形式组织”显示样式中排列属性
当使用“以网格形式组织”显示样式时,可进一步布置属性的显示:
属性可位于网格内任意打开的单元格中。可在单元格之间拖放属性,直至其位于所需位置。空白单元格可以保留在网格中。
如果将属性拖放到右侧最后一列或网格底行的某个单元格中,空列或空行便会动态添加到网格中。这种空行或空列不会显示在客户端用户界面中。
属性可跨越多个单元格。选择一个属性,然后单击“编辑所选属性的大小”图标
单击“向左增大”图标 或“向右增大”图标 来扩展属性,使其跨越左侧或右侧的一个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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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击网格最左侧列中某属性的“向左增大”图标 ,则会在网格的左侧添加一列。如果以后将该属性缩回至右侧,则会保留所添加的列。
无法删除各列;但是,您可以将网格内的属性手动移动到所需位置。
网格最左侧或网格内的空列会保留,并以最小宽度显示在用户界面中。
如果所选属性已跨越多个单元格,则可通过单击“向左缩小” 和“向右缩小” 图标来缩小属性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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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相关的用户界面不支持列跨越。对于所有结构屏幕类型,请勿在布局中使用列跨越。
在属性组中编辑属性的显示特性。
要在属性组中编辑属性的显示特性,请选择属性并单击属性组显示窗格工具栏中的“编辑”图标 ,或者右键单击属性并选择“编辑组属性特性”。此处指定的任何组成员资格属性值仅应用于当前特性布局的上下文中。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编辑组特性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