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取代參照
您可使用「參照」(References) 對話方塊或捷徑功能表上的「取代」(Replace) 指令,將使用中草繪的失敗或遺失參照取代為替代參照。在「組件」模式下,您可從組件的不同模型或外部模型中選取新參照。當您取代參照時,會重新建立取代參照的所有關聯尺寸和條件約束。系統會保留原始尺寸和條件約束 ID。
取代草繪參照時,請留意以下要點:
• 定義參照的原始與新幾何圖元類型無須相同。您可互換使用下列幾何圖元,以定義參照:
◦ 適用於距離和角度尺寸,以及平行和垂直條件約束的線性邊、線性曲線、基準平面、基準軸、平面曲面
◦ 適用於條件約束點的任何幾何圖元
◦ 適用於相切條件約束的邊、曲線、平面、軸、曲面剪影
◦ 適用於「邊」條件約束的邊、曲線、曲面剪影等等
• 若原始參照與新參照的幾何類型不同且無法互換,則不會重新建立原始尺寸和條件約束。系統會建立新的尺寸和條件約束來定位草繪。這項作法類似於刪除參照後新增新參照以取代被刪除的參照。
• 若原始參照與新參照的幾何類型不同,則可能無法建立原始尺寸和條件約束。例如,當原始參照是用於定義水平距離尺寸的垂直基準平面,而新參照是水平基準平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