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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併區段
您可以合併未附加區段的兩個或多個不同片段,來形成一個區段。合併區段時,切記以下幾點:
第一段中的幾何只能是基礎區段。
區段必須互相相切。
如有必要,要合併的區段的驅動側與位移側會自動交換,以符合已建立的最早的區段側。
 
* 交換驅動側與位移側可能會變更位於區段上之切削的位置。例如,當您重新排序模型樹中的「合併」特徵並將其重新插入到參照自動交換側之切削的前面時,所移除材料的位置與幾何可能會發生變更。
螢幕右下方的圖示會指出零件是由一個還是由多個不同的未附加區段幾何工件所構成。
您也可以在建立區段時按一下「選項」(Options) 標籤上的「合併至模型」(Merge to model) 核取方塊,以自動合併區段。
 
* 此選項適用於「平面」、「引伸」、「旋轉」、「掃描」、「位移」和「掃描混成」區段工具。
未附加的相切區段
合併的區段
1. 未附加的區段
2. 未附加區段所合併的基礎區段。
當您合併區段時,必須定義下列元素:
「基參照」(Basic Refs) - 選取基礎區段的曲面。
「合併幾何」(Merge Geoms) - 選取要與基礎區段合併的一或多個未附加平坦段的曲面。
合併邊 (Merge Edges) - (可選項) 新增或移除透過合併被刪除的邊。
保持線 (Keep Lines) - (可選項) 控制曲面連接點上合併邊的可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