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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字樣式對話方塊
您可以使用「文字樣式」(Text Style) 對話方塊改變現有文字樣式的字型、寬度和顏色。您使用此對話方塊所做的變更僅影響所選文字。
您可以依照下列方式存取「文字樣式」(Text Style) 對話方塊:
按一下「註釋」(Annotate) > 「格式」(Format) > 「文字樣式」(Text Style)
按一下「註記內容」(Note Properties) 對話方塊中的「文字樣式」(Text Style) 標籤。當您選取註記,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捷徑功能表中的「內容」(Properties) 時,「註記內容」(Note Properties) 對話方塊會開啟。
選取尺寸文字,然後按一下「格式」(Format) 標籤。
欲修改與幾何公差相關聯之附加文字的文字樣式,請選取附加文字,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捷徑功能表中的「文字樣式」(Text Style)
使用「文字樣式」(Text Style) 對話方塊,可以:
透過清除「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並在「字型」(Font) 清單內選取字型名稱,可改變字型。
在工程圖中建立文字時,文字是使用 default_font「細節」(Detail) 選項指定的字型,且是在「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顯示為已選取的情況下建立。隨後,如果變更由 default_font「細節」(Detail) 選項指定的字型,則在「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處於選取狀況下所建立的或之前建立的任何文字,都將使用由 default_font「細節」(Detail) 選項指定的已變更字型。
「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顯示為已選取時,您無法變更「字型」(Font) 清單中的字型名稱。
您可清除「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以變更「字型」(Font) 清單內的字型名稱。如果您在「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處於未選取的情況下建立任何文字,則文字字型不會受到對 default_font「細節」(Detail) 選項指定字型所做的任何變更的影響。
透過清除「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並在「高度」(Height) 方塊內鍵入值,可改變文字高度。
透過清除「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並在「寬度係數」(Width Factor) 方塊內鍵入值,可改變文字寬度。
透過清除「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並在「厚度」(Thickness) 方塊內鍵入值,可改變文字厚度。
透過在「斜角」(Slant Angle) 方塊鍵入值,可改變文字的斜角。
透過按一下「底線」(Underline) 核取方塊,給文字加底線。
按一下「字元間距調整」(Kerning) 核取方塊以啟用文字自串字元間距調整功能。這樣可減少某些字元對之間的間隔,改善文字字串的外觀。或者,您也可以藉由設定 default_font_kerning_in_drawing 組態選項來控制字元間距調整功能。
透過清除「預設」(Default) 核取方塊並在「行間距」(Line Spacing) 方塊鍵入值,可改變行間距。
「水平」(Horizontal) 清單中選取「左」(Left)「中心」(Center)「右」(Right)「預設」(Default) 來指定文字的水平位置。
「垂直」(Vertical) 清單中選取「頂部」(Top)「中」(Middle)「底部」(Bottom)「原點線底部」(Bottom of Origin Line) 來指定個別表格儲存格中的文字位置。
 
* 只有「在項目上」(On Item) 註記才能使用「垂直」(Vertical) 選項來調整文字位置。
「角度」(Angle) 方塊中鍵入一個值來改變旋轉文字的角度。文字的預設旋轉點是由文字的水平和垂直位置所決定。例如,若水平位置是「右」(Right),垂直位置是「底」(Bottom),那麼系統會以水平和垂直位置的相交處為旋轉中心點,依據您在「文字樣式」(Text Style) 對話方塊中所指定角度旋轉文字。
您可以按一下「鏡像」(Mirror) 核取方塊來反向文字,使得文字的順序顛倒。
使用「破斷剖面線」(Break crosshatching) 來設定註記週圍的位移 (若註記在剖面區域內)。
按一下「顏色」(Color) 並從「顏色」(Color) 調色盤中選取所需顏色,即可變更註記文字的顏色。
 
* 您無法變更與幾何公差相關聯之附加文字的字型、高度、粗細和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