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修改辅助视图
1. 打开具有一个或多个辅助视图的绘图。
2. 双击辅助视图。或者选择辅助视图并单击右键,然后在快捷菜单中单击“属性”(Properties)。“绘图视图”(Drawing View) 对话框打开,默认情况下“视图类型”(View Type) 类别处于选择状态。
3. 如果需要,修改“视图名称”(View name) 框中的视图名称。
4. 在“类型”(Type) 下,将默认选择“辅助”(Auxiliary)。不要更改此选择项。
5. 在“辅助视图属性”(Auxiliary view properties) 部分,选择投影参考和投影箭头类型,方法如下:
◦ 系统将根据选定的辅助视图来显示父视图中的名称和投影参考。不能修改它们。
◦ 在“投影箭头”(Projection Arrows) 下,选择“无”(None)、“单箭头”(Single) 或“双箭头”(Double) 以定义选定视图的投影箭头类型。默认情况下,不创建投影箭头。
6. 要继续定义绘图视图的其它属性,请单击“应用”(Apply),然后在对话框中选择相应的类别。如果您已完全定义绘图视图,请单击“确定”(OK)。